【總則】
1.青春護照實施週次:第2~17週,第9週自行檢核,17週繳導師,18週結算成績
2.及格標準:活動認證5次,健康關懷3次,圖書借閱8次,藝文活動3次,心靈成長1次。
3.[畢業標準]:2次及格 ,不分上下冊。
4.每項活動只採一項認證或擇一項認證,重複認證不予採計;所有認證當場完成,不予事後認證(特殊活動由認證單位公告之)。
5.認證的方式:本學期採電子和紙本雙重認證,完成任務後,請出示學生證讀卡,未攜帶學生證可以輸入學號(需要另有身分證明證件),事後不予補認證。
6.週會屬於重大集會不予認證。
7.同為課程,不與其他教學課程(含專題製作或畢業門檻)重複計算或認證